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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2 吏考取才 (第6/7页)
,但其实朝廷在给官员的俸禄支付当中,就包含了一部分此类费用。 沈哲子所提议的吏考,就是将这种官场规则制度化,将官员的私聘行为收为朝廷的定制举措,在现存官僚之外打造一个完整的辅助系统。将这一部分属吏群体效忠对象从主官转向朝廷。 何充听到沈哲子所言权宜,再翻开表章仔细一看,发现果然是标注了这个所谓的吏考即便得取,也并不是一个终身的任命,而是按照具体事务不同规定一定的年限时间。等到超过这个时间,便放免为民。 比如当下扬州州府之下急缺各种司法人才,甚至无需通晓律法,只要能够识文断字、从容书写就足够用了。因此吏目开考,取用两百到三百人,时限半年或一年。 有了这一点认识,何充再将这所谓吏考诸多细则仔细阅读一番,发现未尝不是一个可行的策略。同样站在中枢的立场考虑,这算是能够将权力大大集中于台城的方法。若是此前台城采用这种考评,不至于发生江北近乎割据,完全插不进手的情况。 而且这对现行官制几乎没有任何触动,甚至于官员俸禄中这一部分的费用都不作裁减,相当于随职事增发的一份福利。至于这些通过吏考得来的属吏们,事急则用,事定则罢,也无需增加太大的钱粮负担。 但唯有一点可虑:“野中是否真有许多遗贤可用?若真果具贤能,又是否乐于侧身鞭下之列?” 听到何充这个问题,沈哲子便笑语道:“眼下尚是草创一策,至于真正收效如何,还待检验,或许真是我偶发奇想、无谓之劳也未定。” 考吏而不考官,是沈哲子根据现世情况所拟定一条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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