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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二十八章 人民的意愿 (第3/5页)
盐生产极大恢复,各项建设也是有条不紊,这让王二接手清盐工作后相对较为轻松。 任职一年后,王二上书行营,认为当下盐业最主要的问题还是私盐泛滥,所以建议开行“票制”,即认票卖盐。 此法同前明时期的开中法很相似,不过手续变得精简,也就是盐商在得到准许后便可以在清盐司领票前往盐场购盐,之后再运往各地发卖。 而清盐司只要将盐场牢牢控制,没有票盐商就购不到盐,就能保证私盐不会继续泛滥。 接到王二的上书后,陆四因为对盐业领域调研不够,便找来户政府尚书孙可望,问其意见。 孙可望称前朝各代私盐大致为六类,分为场私、军私、官私、邻私、船私以及商私。 也就是说在生产盐的每个环节,实际都有人私下偷盐并私卖,根本无法杜绝。 六类私盐中,其实以商私最轻,最重的反而是场私、军私、官私。 陆四问为何如此。 孙可望奏称:“有权者,即为私。” 陆四了然,用前世话来说,只要是垄断,那就必不可免会有腐败。 对着食盐这一块肥rou,上上下下有权力的官吏,哪个会不伸手? 就是以制盐灶户来讲,他们平时肯定会多制额外的盐,私下将盐运输出去以低于官盐价格售卖百姓,这是人的逐利天性导致,也是无法杜绝。 因此若同意王二的认票制度,就一定会让这个“票盐制”沦为上下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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