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警事_第七百二十八章 徐三野的余泽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七百二十八章 徐三野的余泽 (第6/7页)

的枪,惊问道:“大师兄,你们海关调查局也配枪?”

    “不可以吗?”

    “海关怎么可能配枪!”

    “谁说海关不能配枪的?”

    许明远反问了一句,微笑着解释道:“早在1989年海关总署和公安部就经国W院颁布了海关工作人员使用武器和警械的规定,可以使用轻型枪支、电警棍、手铐和其他批准列装的武器和警械。”

    沿江派出所是88年开始跟海关合作的,89年自己去东海开船了,而这个文件又是89年颁布施行,不知道这些很正常。

    韩渝反应过来,好奇地问:“可海关没侦查权,不可以抓人,给你们配枪有什么用?”

    “上级规定我们在执行缉私任务可以使用,比如遇到走私团伙武装走私,不开枪不足以将其制服就可以当机立断开枪。又比如遇到走私分子暴力抗法,抢夺武器警械或威胁到我们海关工作人员生命安全时,一样可以开枪。”

    许明远笑了笑,补充道:“但我们持枪要先去地方公安局办理持枪证,并且配发给海关的武器一律公用,不得配发给个人专用。”

    小鱼好奇地问:“大师兄,你们海关一共有几把枪?”

    “就这一把。”

    许明远拍拍别在腰里的手枪,笑道:“以前虽然有可以配枪的规定,但配了枪就涉及到枪支管理尤其枪支弹药安全。海关的情况你们是知道的,人家都是秀才,都是文人,嫌麻烦,不想出事,也就一直没申请配发,直到我调到海关。”

    韩渝笑看着他问:“这跟配发给你专用有什么两样?”

    “现在没什么两样,等浩然报到了,手续办好,开始正式上班,我就带他去市局办持枪证,到时候就不是我一个专用了。”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