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警事_第1046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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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46节 (第5/6页)

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确保长江干线水域和港航的政治、治安稳定。

    第三条是管理,明确长航公安局由交通部公安局领导,党政关系由交通部委托长江航务管理局管理。长航公安局所属公安机构由长航公安局统一垂直管理,公安业务工作实行长航公安局和所在地公安机关双重领导,但以长江航运公安局领导为主。

    第四条和第五条是真正的重点。

    确定长江港航公安机构为行政机构,公安民警纳入国家行政编制。

    但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总数,要由交通部商公安部提出,由中央编办按照有关原则和程序核定并报批。有关人员按国家公务员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等规定管理。

    关于现有公安民警取得国家公务员身份的具体办法,请交通部商人事部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并组织实施。要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具体办法由交通部商公安部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

    长江港航公安机构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负担,请财政部根据经批准后的定编人数,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核定,列入交通部部门预算。

    长江港航公安管理体制改革时,预算内外经费及现有资产应一并划转。对长江港航公安机构的罚没收入及其他收费,要按照罚缴分离原则,一律就地上缴中央国库,长江港航公安机构的基本建设投资纳入交通部计划渠道解决……

    盼星星,盼月亮,终于盼了这一天!

    韩渝能理解齐局、董政委和李局此时此刻的心情,又仔仔细细看了一遍文件,抬头笑问道:“齐局,从批复文件上看,体制改革需要一个过程,不是有批复文件就能转行政编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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