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警事_第901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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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901节 (第3/7页)

忽,临近避让措施错误,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应负主要责任。‘江汉21’轮冒雾航行,疏忽了望,未能采取有效避让措施,是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应负次要责任!”

    江汉21轮从南京港6号码头启航时,没服从交管中心指挥过桥是违章了,但长江大桥距事故水域很远,与事故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因果关系。

    这一点韩向柠之前已经请调查组的法制科干部解释过,船厂负责人没法儿再反驳。

    就在领导们以为调查到此为止时,韩向柠拿起厚厚的一叠处罚通知书,冷冷地说:“刚才通报的事故调查结果,我们会以书面的形式交给你们。但在此之前,就你们双方违反《内河避碰规则》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一款……

    以及对‘阿托哈’轮违反《长江下游分道航行规则》和《长江干线水上交通安全若干办法》第八条第三款和第九条之规定,对你们进行行政处罚。这是行政处罚通知书,你们先看看,如果没异议在下面签字。”

    这是事故调查,居然有罚款环节。

    任副省长倍感意外,梅副局长一样愣住了。

    韩向柠没注意看领导们的表情,补充道:“有异议一样要签字,因为这是处罚通知书,但你们可以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南京海事法庭提起行政诉讼。”

    确实违章了,这几天已经调查的很清楚。

    双方负责人和船长没办法,只能硬着头皮签字。

    领导们走出大会议室,但没下楼,而是来到小会议室开起小会。

    任副省长示意秘书带上门,意味深长地问:“梅局,调查结果出来了,你怎么看?”

    “任省长,调查组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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