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警事_第五百四十二章 联合执法大家庭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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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百四十二章 联合执法大家庭 (第5/7页)

们查处非法采砂的先进经验。

    开座谈会时韩处也参加了,当时人家就说责令‘恢复原状’不具cao作性,甚至会增加执法成本。毕竟基层执法队伍不可能像001、航道局和水利委水文站那样装备水下测绘设备,没这些先进设备很难取证。”m.zwWX.ORg

    规定文件的第三条写得清清楚楚:对在禁止采砂期间或者禁止采砂区内从事非法采砂的,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扣押采砂船只,收缴采砂设施,没收非法所得,并可以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当事人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后五日内返还所扣押的船只,被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除外。

    情节严重、危害堤防安全的,经设区的市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公安机关依法没收非法采砂船只等工具。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一次最多罚十万元!

    韩渝看着规定文件笑道:“这样挺好,至少对你们水政而言查处起来比较简单。”

    杨远确实是这么认为的,但随着新规定颁布施行带来了一个新问题,不禁笑道:“鱼书记,你还记得诬告你的邱志明、王兴昌和张正龙吗?”

    “记得,他们怎么了。”

    “法院刚给我们水利局打过电话,说他们三个的消息很灵通,昨天下午就知道了省里颁布了严禁非法采砂的规定,觉得我们之前处罚太重,今天一早请律师又去法院告我们了。”

    ….“他们不是上诉过么,已经被驳回维持原判了,而且驳回上诉的裁定是终审裁定,他们难道不服气?”

    “如果按照省里颁布的新规定,他们最多只要交十万罚款。可法院之前支持我们的主张,接下来要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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