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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一章彼其之子  (第3/4页)
不喜欢我了,我还跑什么?”    “什么?”    郑桑挠了挠脖子,吞吞吐吐地说:“我那天……是开玩笑的,你不要放在心上。”    “什么?”他又问了一遍。    秦徵今天怎么呆呆的?    “你想不起来正好。”郑桑满心满意地说,转头去看那些染好晾起来的缎子,月白的指甲从桑绿色的丝绸上划过,拈起上面的灰尘,然后轻轻弹开,口里不自觉哼起调子。    好耳熟,秦徵听过,是她唱过的那首。    “山有扶苏,隰有荷华。不见子都,乃见狂且。”    此时此刻,一如彼时彼刻,同样的歌,同样的人,秦徵仍然觉得好听。    “你知道这首歌的意思吗?”秦徵问她。    郑桑疑惑地看向秦徵,反应过来他说的是她唱的曲儿,轻笑,“你真当我不读书啊。”    只是在公子衍面前显得她愚笨,但谁在公子衍面前不相形见绌呢。    少女行于山之阿,扶苏树下,荷花潭边,想要遇到子都那样的美男子,最后却遇到狂放的少年。    不曾遇到的时,都幻想过未来钟情之人是如何的样子,遇到了,方知根本都是想多了。    未来之所以是未来,就是没人知道是怎样的。那么多不经意,不小心,铸成了唯一属于自己的未来。    不小心听到她和潇潇说话,不小心看到她的脚。    连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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