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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4章 (第2/3页)
游离还是没说话,专心写字。 她能说什么,她现在可是什么都不记得的状态。 薄夜也走了过来,想看看小东西的毛笔字,到底有多惊艳。 书法这一块,爷爷的眼光极高,能让他说出深藏不露,可以算是最高的称赞了。 薄夜知道小东西的字好看,以前那些难看的字都是故意写丑的。 但是没想到她的字会这么霸气,落笔顺滑,却又笔锋带勾,刚中有柔。 而这样的行云流水,大家风范,和她头上的小绿毛实在是不符。 若不是亲眼所见,没人会相信,这样的字会是出自于一个小废物之手。 “我练觉得自己已经很牛|逼了,但和你媳妇一比,白活了几十年啊。” 听了爷爷的话,薄夜的唇角微勾,带着些许得意的笑。 他喜欢听大家用“你媳妇”“你老婆”来称呼游离。 再看小东西还在那里微微蹙眉,一副装听不懂这话是什么意思的样子。 若不是知道她已经恢复记忆了,就她装的这个状态,他肯定会信以为真。 游离写着写着就不耐烦了,字越写越潦草,但仍独具风格。 薄政衡看着入了迷,都忘了老陈离家出走这事了。 “这笔好厉害,我要学。”小祖宗一直盯着细细的毛笔尖,觉得很是神奇。 这样看着软软的毛,居然能写出这么好看的字。 对于新奇的事物,小祖宗都会感兴趣。 就像是手语,他觉得好玩,他就会学。 几天就把基础的手势,都学会了。 这就不得不承认,遗传很重要。 爹妈都聪明,再加上愿意学,孩子准错不了。 “不是这破毛笔厉害,是你妈写的厉害。”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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