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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50章 一锤定音 (第1/4页)
关于程子华归案,是他自首,还是抓捕归案的,一时争论很大。 程子华归案的性质,对他后来的处理结果有非常大的帮助。若是自首,根据有关规定,他能得到减轻甚或减免处罚的好处。 若是他属于抓捕归案的,就失去了这样的一个机会。 在定性程子华归案性质问题上,常委们的意见形成了两个截然不同的意见。 由于持不同意见的形成势均力敌的局面,王书记在决心程子华行为时,居然也出现了犹豫。 保护和维护一个干部的荣誉与利益,是作为领导干部的职责之一。王书记不希望手底下的干部出事,可是程子华的涉案问题不查,会给社会造成护犊子的恶劣影响。 许一山和黄日轩都被邀请列席常委会议。他们两个是当事人,具有发言权。领导干部做决定时,需要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黄日轩是组长,由他先谈。 黄日轩的发言,让许一山有些坐立不安起来。他直接表态,程子华应该归属于自首。因为他掌握了程子华这段时间的生活工作轨迹。在省委未作出对他立案调查之前,他已经找过衡岳市纪委相关同志,谈了他的问题。 许一山越听越觉得惊讶,程子华什么时候找过衡岳市纪委谈过话了?他找的人是谁,他怎么一无所知? 黄日轩的发言,直接将意见的天平压向了一边。 轮到许一山谈看法的时候,他迟疑了。 赞同黄日轩的结论,他不情愿。毕竟,为了程子华归案,大家做了那么多准备,还差点让他漏出了网。他一直没想明白的是程子华为何会突然出现在陈新文的办公室里发飙。 不同意黄日轩的结论,表明他们同为一个案子的承办人,意见都无法统一,道理上说不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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