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五卷 龙在江湖 第四百一十二章 租借 (第3/5页)
一次性拿出这五个亿,他们不但是分期付款,而且竟然还提出要用这三万亩地从作为担保从银行贷款四个亿,让我们县政府提供方便,这不是拿我们自己地钱来做他地投资生意吗?所以第一点是坚决不干的。而对于我方提出地联合公司,易氏公司却也是坚决不干,他们没有和政府部门合作的习惯,所以我认为最好的办法还是按年收取租金,而且易氏公司必须把他们的制茶设备搬到我们d县来,而不是像他们所说的,只是把d县当成一个原材料生产基地,在这里只进行初步的加工,真正的深加工则要回到tw。”许飞在会上抛出了自己的意见,如果说自己的意见不能被双方接受,那许飞宁愿接受黄易的要求,直接把这三万亩的七十年产权卖给他。 由于包达山没有和许飞提前沟通好,或者说许飞没有理解透许飞意思,反正县里分成了两种声音。最后会上什么决议也没有达成。 会后许飞马上找到了黄易,先向他提出县里的意思,是联合建公司呢还是分年租用? 黄易的态度非常坚决,自己现在的先期投资并不多,如果d县要合股经营,那他宁愿再撤回tw,哪怕是再维持现状,也总比到时倾家荡产要强啊。 “黄先生,你也太悲观了吧,和我们县里合作怎么会倾家荡产呢?”许飞道。 “许县长,我知道联合经营并不是你的意思,但是和政府合作建公司很少就会有成功的例子,我来d县投资是为了赚钱,为了易氏公司的发展,如果和d县联合建立公司,那这两点都有可能做不到,反而很有可能亏损,我相信这方面的案例很多,如果贵县不同意一次出售,那我愿意租用的方案,虽然租用的价格要贵一些。”黄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