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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决斗代理人 (第3/4页)
律到人权等各个角度,把私人复仇批判的一文不值。 然而离开这些不接地气的报纸与象牙塔,在现实生活中,上至王公贵族,下至贩夫走卒,普遍认为“司法决斗”仍然是一种体现法律公正的合理途径。 “当法律无法给当事人带来正义的时候,私人复仇从这一刻开始就是正当甚至高尚的。” 这样的信条,似乎更符合大众朴素的正义观念。 也正是在这种风气的带动下,斐真王国至今还存在一个古老的行业,叫做“决斗代理人”。 这些收费提供司法决斗的代理人,也被称为“司法骑士”,“带剑的律师”,无论在社会底层还是贵族阶层当中,都颇受尊敬。 唯一讨厌甚至憎恨这伙人的,似乎就只有法学家。 那么律师呢? 按理说,律师也应该厌恶跟自己抢生意的“决斗代理人”。 然而事实恰相反,律师和决斗家,非但没有反目成仇,反而结成亲密合作的伙伴。 当一位律师无法通过辩论达到目的,就会退而求其次,设法为当事人争取进行“司法决斗”的机会。 如果司法决斗得到法庭批准,那么律师就会动用自己的人脉,替当事人聘请一位在律师公会注册的决斗代理人,并且收取中介费用。 如果决斗获胜,律师还能从司法骑士那里拿到一笔额外的分红。 这种保赚不亏,又不用自己亲自上阵搏命的生意,试问哪个律师不喜欢? 所以滑稽的一幕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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