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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章 电子游戏改编 (第4/9页)
的起价钱了。”罗纳德替波姬婉拒了。 “我知道,我知道,东瀛的广告商出的起大价钱,我也和他们合作的。你这次打电话来是?” “我有件事情要请教你,你的‘快餐车’,改编成了电子游戏,我想问问这里是怎么合作的?”罗纳德真心想请教,这个“功夫大师”的游戏这么受欢迎,自己也拍过龙威小子,和霹雳舞啊,改编成游戏拿拿授权费,也是给小成本制作开辟一条盈利渠道。 “什么电子游戏?我不知道啊?你们谁知道?有人用我的样子做游戏吗?” ja那边完全不知道的样子。罗纳德没想到,东瀛这些游戏开发商,居然是没有买他使用权的盗版作品。 两人调查了半天,最后香江那边的律师说,曾经发现过这个擦边球的电子游戏,但是因为名字被游戏公司改成了托马斯,人物形象因为分辨率太低,上法庭也很难举证说那就是按照ja的样子改编的。 看来他们把ja的外型,配上布鲁斯·李的怪叫,都是想好的规避法律风险的怪招。 ja那边自去给游戏公司发律师信不提,罗纳德这边也找来的律师小姐林赛·多尔咨询。 他们律师团队研究的结果,就是这种电子游戏模彷影视人物的版权形象的官司,还没有着名的判例。除了在阿美利加有很多业务的索尼公司,其他的东瀛游戏厂商,比如任天堂,世嘉什么的,主要游戏制作业务都放在东瀛,跨国维权非常困难。 曾经尝试过维权的一些好来坞着名人物形象,也很容易被东瀛的律师规避掉。比如1981年出品的任天堂游戏大金刚,形象设计和名字都是抄袭好来坞着名的怪兽金刚(kingkong)。 环球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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