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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36节 (第3/5页)
不判他赔我损失,你通知我开庭干嘛”这种日经问题。 而且这种做法还会导致被害人更容易跑来法院提刑附民,能提的还好,不属于刑附民范围的又得去当面解释一堆。 一言概之就是…… 懒得费口舌解释。 不可否认。 大多数法院不通知受害人到场的做法,在效率上确实可能会比通知对方要高。 但对于受害者来说,这却属于他们当有的知情权——他们可以觉得拿不到赔偿所以不去,但是不应该连案子有结果了都不被告知。 况且给公民普法本来就是法律从业者……尤其是法院这种官方机构该做的事儿。 如果只是因为不想费口舌就去把这个环节缩减,这显然也是不太合适的。 总而言之。 最高法的这次释义对受害者是好事,但在基层法院的工作层面,也确实也会给他们增加了不少难度。 而最高法他们又不敢吐槽,那么还能记恨谁呢? 答案呼之欲出—— 自然就是那个被选做释义的受害者了。 也就是…… 徐云。 难怪陈灵会通知自己今天提前到场。 又难怪她会说自己得承受点压力。 原来真正的目的就在这儿呀。 至于徐云的选择嘛…… 数秒钟内,徐云便有了决断: 当然是做! 虽然选择以唯一受害者身份出庭,可能会在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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