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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七十三章 签字画押 (第5/6页)
两边家属说,这桩民事案,我打算这么处理,责令马淑琴给不幸罹难的刘远林立一块碑石于其墓前。 另外,从明年开始,每天清明节,马淑琴必须前去焚香拜祭,以告慰死者亡灵,获取死者家属的原谅。如若双方同意,马上上来画押。 堂前的刘员外觉得这样挺好,正欲起身向县令行个礼,表示同意,并在调解书上画押。马淑琴却二话不说,直接就来到县令端坐的桌边,伸手拿笔,就要签字画押。 坐在公堂后排的马员外忽然站起来制止,淑琴,慢,为父有话要说。 县令遂朝马员外抬手示意:讲—— 马员外没有立即讲话,而是朝县令和刘员外一一鞠躬,然后挺直身子说,恕我直言,县太爷说的第一条,让我们马家给不幸摔亡的刘远林立一块石碑可以,做得到。 第二条,让我的女儿马淑琴每年清明去为他焚香祭奠,照说也做得到,可是县太爷想过没有,我女儿马淑琴在刘远林生前毕竟没有嫁给他,也不是他们刘家的媳妇,这样做恐怕不妥。 再说我女儿马淑琴还要嫁人,如果这样做,对她今后出嫁就有影响。你想,我们马家一旦有了女婿,若发现她年年清明打老远去那个与自家人毫不相干的墓地挂山,也难以接受。 这时,刘员外不高兴地讲,既然这样,我们刘家不需要他们马家到我儿坟山上立什么碑,扫什么墓,就让他们马家赔钱吧! 县令做个手势,示意刘员外住口。但是刘员外已经把该说的话说了,县令也没有否定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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