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崇祯绝不上吊_第560章 大明商业法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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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60章 大明商业法 (第2/4页)

    然而……

    他们已经进不来了……

    甚至,汉都商人们,已经在方正化的带领下,围绕在汉都商号的周围,已经开始朝外出击了!

    这世上就没有不透风的墙!

    当方正化席卷徽商上亿白银之后,汉都的这些新晋商贾们,就嗅到了风头。

    一时间,商贾们开始大规模扩张起来。

    他们顺着汉江,将新兴的商号,开办到了每一个水陆城市。

    开办到了江南……

    资本的扩充速度,总是令人意想不到的!

    十一月初一日,《大明商业法》在经过一系列紧张的验证后,新鲜出炉了。

    大明商业法规定:凡大明境内,制造、生产、运输、销售等以官方、民间、官私合营等形式进行的商业行为,当向商业部各级部门,进行商税汇报。

    商业部在核查了毛利润之后,收取毛利润的10%,并给予收缴凭证。

    完成纳税任务的商业行为,可以在大明境内,以及大明势力范围内,进行合法的商业行为。

    同时,这些足额完成了纳税行为的商号、个体等组织,不但享受大明政府规定的各种合法权益。

    同时,若这些商业行为,受到迫害时,可以申请官府庇护。

    当受到非法的打压后,大明官府必须对正常商业行为,提供庇护。m.zwWX.ORg

    《大明商业法》一出,立刻成为了汉都商人们的盛宴。

    无数商铺,扎根汉都,将自家的店铺,铺向了各地。

    甚至,很多商号,跟着方正化的步伐,开始在江南扩充。

    商人都是逐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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