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涯无悔_第八百五十七章 罚款未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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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百五十七章 罚款未遂 (第4/5页)

》,是以张天彪的名义写的。报告首先写了调查的起因——应车主举报,又写了简单的调查过程和所采取的方式,然后写了调查的结论,最后给出了处理建议。

    从报告上看,对整个过程的描述,基本与事实相符,就是在个别措词上略有差异。报告把这次一事三罚定性为偶然事情,是个案。对第一次的罚款予以认可,认为是正常执法,只是在纠正违章时不够彻底,对第二、三次罚款认定为违反相关规定。

    报告最后给出了这样的处理意见:对第一次罚款当事巡警,处以五十元罚款,以示对没有及时纠正车主违规停车行为的惩戒。对第二次罚款巡警警告一次,罚款六百元,并撤消警长一职,调到小井乡派出所做普通民警。对第三次罚款交警口头警告一次,罚款五百元。对二人的处理决定,要在全县公安系统通报。对交警队长和巡警队长口头警告一次,并罚款二百元,限一周内拿出整改意见,坚决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之所以对二、三次罚款处罚有异,报告的解释是,第三次的交警及时停止了错误行为,属于罚款未遂。

    看过两遍后,楚天齐把报告放到桌上,自语道:“偶然?罚款未遂?”

    “笃笃”,传来敲门声。

    在得到屋主人允许后,屋门推开,纪检组长孟克走了进来,手里拿着几张纸。

    孟克没有过多客套,坐下就说:“局长,这份报告您看了吗?”

    “刚看过。”说着,楚天齐把倒扣在桌上的几页纸翻了过来,“你怎么看?”

    孟克接着说:“姑且不论是否为个案,但我觉得处罚决定不妥,主要是对第三名警察处罚不妥。什么叫罚款未遂?那并不是他自己主动停止错误行为,而是迫于外力才那么做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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