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涯无悔_第九百七十八章 值得深刻反思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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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百七十八章 值得深刻反思 (第2/5页)

为了自保,交待了喜子的一些信息。同时还供出了他自己资金的藏匿地点,言称这是以往所得报酬,愿意用这些资金赔偿何喜发。按照王兴旺提供信息,这些所谓报酬被取了出来,履行相关手续后,除了支付何喜发住院费用外,还有一些富余,正好可以用做何喜发后续治疗费用。

    鉴于王兴旺有立功行为和悔罪表现,公安局在把王兴旺移交法院时,特别注明了他的这些可以减罪情节。

    此案中,另一重要涉案人就是岳江河。但在程绪和王兴旺的交待中,都没有涉及此人,两人也是在事后才知道岳江河参与了此案。

    根据现有证据,只知岳江河嫌疑盗走和破坏硬盘。但究竟为何参与此案,在此案中充当什么角色,现在身在何处,都不得而知。为此,县局专门将此人信息上报,对其进行通缉。可能岳江河自认躲过一劫,但这次侥幸逃脱,只能让其最终罪加一等。

    在此案中,没有乔晓光直接参与的证据。但其接受犯罪嫌疑人喜子宴请,被其同伙女子所缠,带班期间脱岗,酗酒误事。从而被间接利用成为帮凶,导致重要嫌疑人逃脱、受害人损伤严重,耽误了宝贵的破案时间,有不可推脱的责任。另外,他生活腐化堕落,有受贿、贪污情节。因此,所犯罪行,被一并移交法院,接受法律的严惩。

    做为案发时的监控人员之一,张如玉警惕性不高,没有尽到监控人员应有职责,属于严重失职。但其被犯罪嫌疑人安眠药药倒,属于受害者,并且在案发后积极配合调查,提供了一定的有用信息。故对其不予追究责任,但调离原岗位,到基层派出所任户籍民警。

    在此案中,看守所另有多人存在失职、失察等过错,先后受到了记过、警告、降级、调职等处理。

    做为主管副局长,张天彪对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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