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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二节 (第3/5页)
就要抵命,至于抵命的是不是凶手,官府其实并不关心。历朝历代都不允许顶包替罪,然而没有一个朝代能杜绝。明清的广东由于械斗成风,官府在处置大规模sao乱中允许顶包替死已经成了司法上的潜规则。 口供都是预备好的,顶包者只要上堂背一遍就是,谁也不会挑剔其中的不合理之处。 这种套路化的口供毫无疑义,难怪林佰光建议她“不用问”。 看来,还是在现场抓到的四十多个乞丐的口供更有价值一些。 慕敏命令道:“把审讯科乙组的人派去看守所,现场审讯。” 审讯科甲组是从临高带来的归化民警察,乙组是皂班留用的衙役――是专门涌来干严刑拷打的活计的。 审讯被捕的乞丐用不着太细致的讯问,所以她就把这事交给乙组去办了。乙组的留用皂隶都急着要在新主子面前“卖好”,一个个摩拳擦掌,挺胸叠肚的拿着刑具到了看守所,就在办公的正堂上摆开了架势。 “三老四少们,”乙组的组长阴笑者,“兄弟今日是公事在身,身不由己。你们自己都要识相――这澳洲人的牢饭可不是好吃的。” 说着一声令下,手下众衙役齐声吆喝,将刑具劈里啪啦的往院中一投,只见什么板子、麻花鞭子、棍子、掌嘴的拍子、拶指……最后是一副夹棍。这玩意一拉一拽,就是最厉害的江洋大盗要拗不过。 这番阵势一摆出来,已经被刚才的刺刀吓破了胆的众丐一个个屁滚尿流。提上堂来问什么答什么。 多数被捕的都是听本窦口大骨安排来干活的,据说代价不过是事前事后“吃犒劳”,每人再给三百钱。头目待遇稍好,可得一两银子。 然而他们口中却没什么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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