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二百七十一节 新鲜出炉的南洋公司(一) (第4/5页)
!” 一时间整个包厢里乱哄哄的,一干人都沉浸在这对未来的美好憧憬中了,唯独周围在经历了暂时的兴奋之后重新又归于思考。 自己就任南洋公司的领导这事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了。这固然是件可喜可贺的事情,但是仔细分析前途,难度还真不小。 自己是靠了民意起家的,如果不能很快交出一份令元老院满意的答案,特别是不能满足工业口上那些长期的匮乏的物资,自己很快就会变成孤家寡人。 元老院这次的批复是秉承“不给资源给政策”的传统套路。从一定程度上说“给政策”比“给资源”要好,既然要人家自己去刨食,就不可能限制的太多。老话怎么说?“谁TMD给得钱多,我就给给谁干”。 从文件来看,这个南洋公司得到的授权非常之大:遍数下来,除了铸币、建军和外交这三项最核心的权力之外,几乎获得了所有方面“便宜行事”的权力。力度不可谓不大。不过要和目前东南亚横行的那几家“东印度公司”相比,这些权力差得还很远。最关键的是,东南亚公司没有获得“贸易垄断”这个至关重要的权力。 没有获得东南亚的“贸易垄断权”,也就意味着他们要和目前的外贸系统分饭吃,而且他们也无权驱逐那些航向三亚、临高、广州、高雄的英国、荷兰人、日本人等等外国人的商船。他们都是在元老院的“自由贸易”的旗帜下航行过来的。 “在17世纪搞自由贸易,这TMD就是白痴行为!白白让欧洲人赚去了多少钱!”周围不止一次的暗暗腹诽该政策。 不过诋毁贸易自由自然是不成的,毕竟这算是元老院的共识。而且外国商船的定期到来从很大程度上也节约了运力,降低了物价。特别是这些年来荷兰东印度公司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