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启明_第一百四十节 公司化改制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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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四十节 公司化改制 (第3/5页)

连面也不露,直接销声匿迹了。陈霖心中畅快――他虽然年轻,当不了族长,但是三叔在他的推举下成了“掌案”。为了防备再出意外,又推举了新的族长。

    随即,按照澳洲法律,陈氏宗族召开了族产改制的“股东大会”,原本族内的意见还是以“房”为单位,但是陆先生一番研究之后发现相关的法律规定的是以“男丁”为单位,而且得是平均分配。

    这么一来,族内便有了不同的意见,如果以人丁为单位,纯粹是哪一家现在有男丁多就占便宜,男丁少就吃亏,不论你是出身哪一房哪一支,长房嫡系这些都不管用。

    一番争论之后,最后自然是势力斗不过官府,族内全部“男丁”,不论年龄大小,平均分配,各得到族产房屋田地一份,以此作为股份。

    陈霖当即表示,目前吴老爷投资的南沙示范棉纺厂内属于陈家的一股也加入族产公司资产内,所得的收益按众人占有的股份分配。

    因为成立了公司,所以宗族的房屋维修、赡养鳏夫寡妇孤儿这些开销,一律在公司的成本账内开支。均有详细的名目。超过范围的,一律由各“男丁”在自己的分红内开支,公司不再另外补贴。

    如此一来,族老对宗族财产的控制权和分配权便被大幅度缩减,而宗族的财产也被完全列入了税务监管之中。

    公司化改制之后,陈霖挟告状之余威,当上了南沙陈氏有限公司的总经理,董事长则由族长担任。原本陷入停滞的棉纺厂征收工作也变得顺利起来,陈霖按公司法来个“增发非优先股”,用股票偿付了征地费用。同时,还许诺棉纺织厂一旦建成,便优先录取这些人家的子弟入厂做工。

    南沙陈家因为是香山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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