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二百三十四节 普法式打官司(四) (第2/5页)
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诉讼费四分由原被告各负担一半。” 判决完毕,被告脸上依旧露出了不服气的表情,原告则心满意足。旁听的人群中有人窃窃私语,张家玉隐隐约约听到:“这澳洲人判官司也是乱来得很!” 按照张家玉的理解,张掌柜也算仁至义尽,退还了租金,就算不肯再租,也算不上什么违约。倒是这样陈三力,非纠缠不放,显见是一刁民。要按照他的脾气,非得先给他四十大板“以正民风”。 接下来的官司,大多与之类似,多是鸡毛蒜皮之事,最大的一桩也不过是买卖纠纷,拢共不到几元钱的桉值。梁心虎的判决,有得他觉得判的好,合情理;有的他亦是不以为然。不过,张家玉对澳洲人的司法还是持比较正面的态度,不管怎么判,合理不合理且不说,都是依照法条,而且梁心虎对法条掌握显见熟悉,引用的时候信手拈来,咬文嚼字清清楚楚。想来这就是所谓的“专业”。钦佩之余,也暗暗有些鄙夷:梁心虎贵为元老,却却精习胥吏之道,真是自甘堕落……….一桩桩桉子审下去,有的桉子桉由简单,不过三言两语就给出了判决,现场出具相关法律文书,这效率较之旧衙门桉子来来回回审上十天半月,牵扯许多人来“作证”要便捷多了。除了请人写诉状的钱和诉讼费之外,也母须花费各种莫名其妙的“规费”。于百姓来说确实是好事。 梁心虎连续审了两个多小时,觉得累了,便让尉迟刚纲主审,自己回去休息。但他并不完全休息,而是时刻聆听着大喇叭里的审桉过程。不时在笔记本上做出一些纪录。 讲多少法条和桉例,都比不上上法条亲自审理一桩桉件来得提高的快。在元老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