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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百七十七节 判决 (第4/7页)
述之的名字被擦掉了,便问道:“老何!袁述之来过了?” 袁述之是茶居的常客,勉强算得上是个读书人。和曾卷他们的出身倒是相似,也是社学出身,不过从十五岁应童子试开始,一直考到如今五十出头,照旧是个“童生”,出门拜客,还是被叫做“小友”。 袁述之家里原是什么样的,父母是谁,有无家人,曾卷是一概不知的。不过,自打他来姐夫店里蹭吃蹭喝起,就时不时的能看到袁述之――也算是万胜禄茶居里的名人了。 他听人家背地里谈论,袁述之没能进学,又不会营生;于是愈过愈穷,连家里的房子也顶了出去,跑到庙里与和尚搭铺,据说还被和尚“弄了屁股”。茶居里的客人也常拿这个打趣他。袁述之倒也从不出恶言,干笑几声便掩饰过去了。 他不会营生,因为没进学,想当个教书匠都无人问津。只好在街头摆了“代写书信”,替人写书信、契约,收几个小钱过活,换一碗饭吃。日子过得窘怕也就可想而知了。 因为无家无业,袁述之差不多就是以茶居为家。他的洗脸手巾什么的都是寄存在茶居中的,每日从庙里出来,先来茶居洗漱――这里水火方便,本街道上的老茶客多半如此。早晚两餐也多在茶居中解决。自然,以他的收入,要正儿八经的叫一碟子糯米鸡是不成的,多半是要一壶茶,就着街面上买来得烧饼。偶尔今日出息好,叫一碗猪红粥来配烧饼便是打牙祭了。 虽说他日子困窘,时不时在茶居要赊欠几十文上百文的,然而信用却是不差,记在粉板上的账,不出一月,定然还清。所以他姐夫对他也还算客气,只要生意不是特别忙,总让他占个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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