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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百三十四节 新来的法官 (第4/5页)
眼见着大家都还有些迟疑,马甲又说:“虽说现在体制改革了,仲裁庭等于是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的结合,但是具体怎么搞,也还没理顺清楚,执……内阁的几位也想听听大家的看法。” 安熙作为马甲心腹第一个发言:“所谓法律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利益,在本时空,就应该体现的是元老院是广大元老们的利益。”与会元老纷纷露出了这不是废话的表情,安熙见没人接话茬,只好自己接下去:“要说维护统治,莫过于英美法系。” “英美法系的优点很明显,运用方法灵活,普通法和衡平法相结合,不拘泥于形式,当然美国式的比英国式的更好,制定法较多,相对符合我们的法律习惯。更重要的是最高大法官拥有法律解释权……” “咳咳,美国式体系确实有独到之处……大家还有什么看法?”马甲没等他说完就打断了他。安熙这人啊,虽然很会奉承,但是在领会领导精神上面差了那么一点。 作为法学会的一分子,他自然是更喜欢美国式的体制。言语中也多次表达过这个意思。问题是元老院不喜欢。架子还没搭好就想着把手伸到解释权,不怕扯着蛋么,况且在场的还有非会内的元老,传出去影响不问可知。 第二个发言的是许可:“诚然,英美法系的一大优点是入门门槛高,需要大量的实践和知识储备,将来垄断这一行业的不用想都知道肯定是那些元老后代们,那些没有继承席位的后代们可以大量进入行业,也算是一种保障,但是――”他顿了一下,“但是入门门槛高更有可能会带来大资本影响控制司法的倾向,有钱人请好律师很容易脱罪。将来的国家肯定是多民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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