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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九十六章:身陷牢狱(1) (第2/4页)
题就在这里。她手无寸铁,却能杀人于无形。这说明了什么?” 苟不理愣了一下。他看看苟酿阳,问道,“你说啊,三哥听着呢。” “这说明王宝钗会巫术。也就是说,她是妖人。帝国以造蓄蛊毒及厌魅为大罪之一,按律当斩。她施展妖术,杀死谢县令,就是死罪。” “啊,这可出乎我的预料了。我的意思是把人请来,做个笔录,走个形式,如果没有大问题,我就放人。毕竟单家的媳妇,咱也不好惹。你这么一说,到让我难为情了。人不但不能放,还得移交刑部问斩。” 苟不理自从在县衙做捕快,日常处理的案子,都是些吃拿卡要、偷鸡猫狗的小事,也就是说他没有经过大场。 被苟酿阳一吓,他双腿打软,“噗通”一声跌坐在地上。 “三哥,你也不必担心。处置巫婆,方法很多。如鞭杀,焚尸扬灰于江,车裂、凌迟处死,剉尸之刑、弃市等等。” 苟酿阳的一番话,令苟不理这个捕头浑身打颤,“你小子怎么对蛊惑之罪处罚细则这么熟悉,你专门研究过?” “三哥,不瞒你说,这法条细则,从汉律到隋律,再到《永徽令》《唐律疏议》,我是下了功夫研读过。我本来想靠给人打官司吃饭,后来,我嫌麻烦,不如当个衙役舒服,我就到县衙来了。” 苟酿阳拿住劲,双手抱胸,老谋深算的样子,一字一句说着。 “还有一点,大唐律令规定,立春后不决死刑,现在正值11月份,只要上报,朝廷就会下旨,斩立决。” 苟不理诧异道,“四弟,处死王宝钗与你有何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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