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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28 (第2/4页)
,努力回应这个亲吻。男人的技术很好,一个吻就足够安抚他心口的所有情绪。 至少短时间内足够。 白鹿伸手抱住秦冕脖子,像只小狗似的,从他嘴唇啃到下巴。坚硬的牙齿擦过男人凸起颤抖的喉结,白鹿尝试着用嘴巴打开对方一丝不苟的领口。 他将脸紧贴男人胸前,尽情允吸对方身上好闻的身体气味。舌头掠过皮肤,留下一道guntang。他能清晰感受到秦冕的呼吸越来越重,于是恶作剧似的往前送了送腰。 终于咬开第一颗扣子,白鹿舔着嘴唇,骄傲地抬眼看他,像个遨功讨赏的小孩。 男人的眼睛深得像海,声音倒是平静,“继续。” 白鹿便乖顺地埋下脸,竭尽心思去咬第二颗纽扣。 可他刚一偏头,下巴就磕到一个硬东西。 “啊。”白鹿吃疼,几乎从秦冕身上弹起来,他捂着下巴,侧身蜷在沙发上,表情痛苦。 秦冕这才想起胸前的口袋里还别着一只钢笔。他叹了口气,将疼成一团的男人抱回怀中,细细吻他额头,“大意了。手拿开,让我看看毁容了没有?” 白鹿紧紧捂住下巴,眼角湿漉漉的。他赌气似的从秦冕口袋抽出钢笔,拿在手中,翻来覆去瞪它。 直到看见裂纹的笔帽上一排烫金的小字——那是他念过一年的大学名字。 “这笔是……” 白鹿刚一松手,秦冕就挑起他下巴查看伤势,“当年去学校演讲送的纪念品。看着太普通,就随便镶了颗石头。” 白鹿像是忘了痛,眼眨不错地盯着笔身看。他知道秦冕有随身带一支钢笔的习惯,但没想到竟是个如此廉价又普通的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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