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标记的金丝雀_分卷阅读136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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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136 (第3/4页)

脸的烟雾。

    有段时间他总爱滚在地上咬一根绳子,从天白咬到日落。男人有时会坐在他身边,抠一抔泥,随手一捏,就是个精巧的东西。

    他捏过学校,捏过小屋,捏过隔壁下崽二十六头的老花猪。

    男人的手很巧,白鹿最先就是被他那双手吸引住。

    他将捏好的房子放在白鹿手边,“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白鹿听不懂他在说什么,就愣愣看着他,看他捏各种各样大大小小的屋宇。

    不过只要落一场雨,再精致的东西也都塌了,就像男人说过的大部分的话,听不懂,转头便忘了。

    等白鹿在地上滚到念书的年纪,男人就把他带进学校,教他念字,教他做人——他是山上唯一一个不把白鹿当成傻子的人。

    白鹿爱驼背,站得像只动物。男人就用树枝不轻不重抽他,“站没站相。”他管他很少,可站直身体不驼背,还真就在无数根树枝下,让他管出来了。

    白鹿记忆很好,说过目不忘过于夸张,但凡看过一遍的东西,十有七八都能长时间留在脑子里。于是他以惊人的学习能力,出了大山,被镇上的中学破格录取。

    走之前最后一晚,男人跟他说了这辈子最多一次话。

    白鹿从不知道他能一口气说那么多,尽管仍然被满屋子吞吐的烟气呛得直掉眼泪。

    男人坐在桌前,“白鹿鸣是她给你的名字。她肯定跟所有母亲一样,也爱过自己的孩子。”

    白鹿蹲在地上听他,内心毫无感触。

    “呦呦鹿鸣,食野之苹。”男人低头打火,指间窜起一点生红,“还有一个成语叫不平则鸣。‘鸣’是说在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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