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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0 经廷辩法1 (第5/5页)
过于cao切。在没有见到新法成效的时候,就急于将之推行到全国。就拿青苗法而论,这条新法,无非就是借粮给百姓,让他们既可以满手高利贷的盘剥,又可以有粮食度过青苗不接的这段日子。陛下,贫道问您一句,如果大宋治下的百姓们家家户户都有三年之储的话,他们还需要这个劳什子的青苗法吗?” “自然是不需要的!可你说得那中情况,实现起来实在是太难了。”赵煦点了点头,回答道。 “不错。不过,这件事稍后再说,陛下,荆国公在推行青苗法的时候,他根本就没有想过,具体实施这条新法的人,不是他,而是全国各个州府县上千名主政的文官啊! 而那个时候,这些出于底层的文官们,要么就是司马光他们一伙的,要么就是和当地那些放高利贷士绅们的代言人,他们怎么可能尽心尽力地为先帝和荆国公效力,而去得罪他们的金主和后台呢? 因此,陛下,你此次推行新法的时候,一定要慎之又慎,三思而后行啊!比如,这一次的免役法。我大宋实行赋税制度是两税法,田赋本身并不高。可徭役,特别是衙前役,繁琐复杂、路途遥远,费用昂贵,还需要当役者负责赔偿。这就是导致凡是服役的百姓困苦不堪,甚至有得为此家破人亡。 正是这种情况之下,我大宋的徭役制度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荆国公这个判断无疑是正确的。可怎么改,就需要实践来证明了。当初,荆国公在推行这条新法,乡间开始征收的时候,那些处于底层四等户、五等户的差役钱却是被免除了的。”(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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