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流启明(大明世祖)_第六章地方基层治理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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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地方基层治理 (第3/4页)

五百不等,由各县酌情招纳。

    说白了,这是吃县衙饭的,多大能耐招多少人,视财政情况而定。

    这是执法权的独立,也是对于巡防营的补充。

    巡防营毕竟是军队,一些治安问题还得专人专治。

    至于后面的一篇,郑森阅览了数遍,思量多时,才有了决定。

    旋即,郑森就召集县丞、通判,六房书吏,商议起巡警司之事。

    十来个人挤得满满当当,对于郑森这个年轻得不像话的县尊,倒是多为尊敬。

    “黄册之事,务必精确,对于各村寨决不能疏忽漏掉……”

    “各地坡塘,沟渠,要多加修缮……”

    聊了一些杂事,郑森才翻出朝廷的谕旨。

    “这巡警司,按照朝廷的章程,县城须有,各里、乡镇也设所,管辖本县治安之事,你们觉得应该增添多少人?”

    “县尊,本县乡镇不多,只有寥寥数个,里却有五十余个,如此假使县城百人,各里两人,共计两百余人足矣。”

    县丞一番思量,说出了一个数字,然后看着郑知县,等着他决定。

    “县城万余人,百人不够,而各里设一人为好,如此稍减些人,县仓也能轻松些……”

    户房书吏如今贵为正九品,且废除了贱籍,可以说地位骤升,在衙门说话的声音也是颇大。

    郑森默然以对。

    实际上,一个县城,光是白役就有三五百人,才堪堪治理,百余人只能算是将就。

    他何尝不想招满,但财政供养的人太多,将入不敷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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