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圈奇葩攻略_分卷阅读1037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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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1037 (第2/4页)

多马本地,米国的作战力量远不如我们,他的军工科技再厉害,只要不是准备大规模地开打,不上那些全信息化的精准打击手段,小规模的冲突,我们的装备也不差,米国人未必能占得了便宜。

    但米国人对待那些对他有威胁的高科技企业,向来采取的都是流氓绞杀的手段,凭借神奇的无视他国主权的“长臂管辖权”的法律武器,这些年不知道坑了世界各国多少跟他有竞争关系的高科技企业。

    第一千零九十七章 共识

    根据米国的民法理论,米国法院对外国被告有特别管辖权,只要外国被告满足两个条件:第一,被告跟法院所在地有最低限度的联系,也就是任何一点点的联系都行,比如说你跟米国人有生意来往、你用到了米国的专利技术、你在米国上市甚至是你以美元签订了合同、你银行转账的时候用到了米国的银行账户,米国法院认为他们都有管辖权。

    是不是细思极恐,在全球化的时代,哪一家大企业能将自己所有的业务都排除在米国之外?

    第二:被告的所做所为在法院所在地产生了一定的效果。这个标准更是烂而又烂,有没有效果,你说了可不算,实在找不到理由,米国法院给你安一个“可能威胁米国国家安全”,就可以堂而皇之的调查你,然后以各种手段逼着企业按照它的想法行事。

    日本的东芝、法国的阿尔斯通、德国的西门子以及欧洲的空客,通通都因为米国的长臂管辖,被米国坑得很惨,除了高管被抓之外,这些企业不是被迫给米国缴了巨额的罚款,就是被米国肢解后并入了米国的大公司,自此一蹶不振。

    正因为很清楚米国人的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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