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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第3/4页)
那些练习的笔墨都被他暗地里烧掉了,不敢留出丝毫破绽被人抓到。 秦修文在现代的时候没有练习过毛笔字,他从小是个孤儿,能够吃饱饭念上书已经不错了,那时候毛笔字这种的都是要上校外兴趣班的,他吃饱穿暖尚且困难,哪里有钱去报班? 不过秦修文是个非常刻苦之人,硬笔字写的很好,工整有力,虽然没有名师指点,但是写出来的字就像打印机打出来的一般,一个个一般大小,所有看过秦修文上学时期试卷的老师,没有一个不夸的。 原身则是为了考取科举,必须写好一手毛笔字,同样是孤儿出身,同样家贫,也同样毅力惊人,靠着临帖,一手馆阁体写的笔风劲道,字字如刻,后来中了进士后也没荒废,又研习颜体,虽然尚且比不上大家,但是也算很拿得出手了。 其实很多时候,秦修文觉得自己和这个时代的原身许多思想习惯、行为方式上很一致,就连长相也一般无二,他自己忍不住想,这是不是就是平行空间的自己,而原身则是穿越到了现代自己的身体里? 无人可以给他答案,多想无意,秦修文铺开宣纸,季方和狗腿地帮他在旁边磨墨。 只见秦修文挥毫而作,写下了一句诗: 莫愁前路无知己, 天下谁人不识君。(注1) 笔力强劲雄厚,结构方正茂盛,墨迹未干,却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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