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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奴畜契约 (第16/18页)
基以下简称“主人”的所有物。一切rou体和精神上的自由都不再存在,终生以家畜的身份为主人服务。 二、本商品并不会有所谓“私人时间”,每天二十四为时都要为令主人享受到愉快的生活而努力。 三、无论主人作出的命令是怎样苛酷,也必须毫无条件地接受和绝对服从。 四、为求彰显其奴隶的身份,主人有权在商品上任何部位印上刺青或烙印。 五、就是在主人作出可能有生命危险的调教行为时,商品亦必须尽自己所能帮助主人完成调教的任务。 六、本契约一旦签署后,立即生效,除了由主人亲自注销之外,将会永远有效。 乙部:日常生活 一、商品必须每朝在主人脚边恭敬地俯伏,并流畅地背诵出本契约的内容。 二、除了主人另有命令之外,商品禁穿着一切衣物,并必须经常佩戴着颈圈和把犬尾插入肛门或性器,以显示作为人犬的身份。 三、除主人特别指示外,商品必须在任何时候也用四肢着地姿势爬行,无论在热砂还是碎玻璃上都必须无顾虑地赤足行走。 四、平时在空闲时必须留在犬屋中前足伏地,抬起臀部维持待机状态,随时预备接收主人的命令。 五、被命令在主人面前站立时须打开双腿,把双手放在后脑上,以免妨碍主人的鉴赏。 六、对主人的一切亲朋戚友也必须以对主人一样的态度去作出奉侍。 丙部:日常服务 一、在主人宽衣时,必须恭敬地用口接下主人的衣物。 二、主人须要大小二便时,必须毫不犹豫张开口预备迎接。 三、商品在作为小便之便器时,必须口含阳具、一滴不漏地把小便完全盛载下,然后更必须用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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