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软饭王_分卷阅读161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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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161 (第4/4页)

 村干部去乡里开会,一说起福来村, 大家都没啥印象,但一说起那个写什么什么全村老小奔小康的稿子,哦,大伙就想起了, 是那个笔名叫新城的小伙吧?那可是个笔杆子, 原来他写的是你们村啊!

        本来原主混在青年堆里,他也不是什么大城市来的, 长得最好看的不是他, 满口标准的普通话也不是他,见世面最多的更不是他……

        但因为有了这个爱好,他就在一干村里小青年中脱颖而出了。

        好处是肯定有的, 比如说安排活的时候,大队干部会给他安排些轻省的活儿。

        谁家想要写个信啊啥的, 首选就是叫原主。

        本来这活只要会认字写字的人都行啊, 但谁让原主有了点小名气呢?

        原主在乡里扬名之后,尝到了好处,就把眼光放到了县里市里。

        果然工夫不负苦心人,原主写的东西,也开始在县报和市报上刊登了!

        能在这些地方上刊登自己的文章,哪怕是不起眼的豆腐块,那也是特别光荣和长脸的事儿啊!

        更不用说还有一块两块的稿酬呢!

        原主得到了物质和精神上的双鼓励之后, 目光放得更加长远了。

        花费了四个月写出的一部中篇,用了崭新的稿纸,最好的一支钢笔誊写的工工整整,特意在去县里开会的时候请了一天的假,就去了省城XX日报社,专门去投稿的。

        这年头通信落后,电子邮件是想都不用想,全靠慢悠悠的邮政。

        但寄过去的稿件一大沓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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