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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2章 (第2/3页)
原创歌手的作品权益,应该由谁来保护? 这个时候,陆凡却突然发了一篇微博…… ps:近日看见小罗说比某“过气歌手”红,我当场就笑了,某歌手快点过气,这样就没人和我抢票了。 ps:这章是存稿,小罗还没有回复我就写好了,同时为了淡化一些影响,小罗的那种不实言论,我就不写进来了。 第756章 紧凑的行程安排 “《有何不可》和《平平淡淡小幸福》这两首歌的事情终于尘埃落定,感谢一直以来监督的网友,最近忙着在横店拍戏,要不然我还不知道这件事。 至于这件事情具体怎么处理,我已经把我个人的想法告诉了我的经纪人徐晴女士,接下来他会全权代理我处理剩下的事情。 面对凤凰音乐和刘明先生的诚恳道歉,我欣然接受,只是希望不管是谁,这样的事情以后就不要发生了。 在这里,我想向大家郑重的宣布一件事情,我想借着这场风波,用《有何不可》之后产生的所有收益,以及凤凰音乐和刘明先生的补偿,成立一个反剽窃基金会,用来保护原创歌手的合法权益。 目前成立反剽窃基金的事情正在进行,我在此呼吁,保护一个歌手的基本权益,是所有音乐人都应该奋力去推广的事情。” 微博毕竟是一个公众平台,有些话肯定要说的漂亮一些。 陆凡告诉大家他已经接受了凤凰音乐和刘明的道歉,实际上在这之前,凤凰音乐的郝鹏一直都是和徐晴联系的,可从来都没有和陆凡打半个电话。 不过嘛,陆凡对于这样的结果感到很满意,因为他的目的已经达到了,至于凤凰音乐和刘明的一些举动,他就不那么在乎了。 说的难听一些,刘明和陆凡根本就不在一个段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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