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四十八年_第五百二十一章 十八世纪的新农协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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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百二十一章 十八世纪的新农协 (第4/7页)

新名词,这些人里有看完后一头雾水、不明所以的,当然也有个别人看出了北海镇的野心。

    深夜时分,来自毛利家的使者将册子翻来覆去看了几遍后,终于明白了过来,随即便是冷汗直冒。“我的老天!他们这是打算将整个九州岛的农业控制在自己手里啊!”

    没错,当“天明饥馑”过去了六年,自然灾害对农业的影响进入尾声之时,赵新的另一个计划也准备开始实施。

    别误会,他没打算夺取统治权,因为这样做毫无意义。赶走一帮米虫,换上来的可能还是一帮米虫。他要做的是控制基层乡村,通过控制农业来完成对岛国经济的全面控制。而九州,就是他选择的试验田。

    这几年北海商社之前虽然投放了大量北海元进入岛国市场,可基本上都是在石卷港、江户和大阪这些商业城市流通,借助商品倾销和大额借款来实现盈利,很难渗透进岛国老百姓的日常。

    问题是幕府也不傻,北海镇套取黄金,“两替屋”的金银比价行情肯定会变化。松平定信采取的手段就是限制北海镇进口商品数量,提高“金扎”和“银扎”的流通比例,控制兑换。

    于是在和陈青松商量了几天后,两人将目光转向了农村。

    按照岛国的幕藩体制,农民年贡米的缴纳方法实行的是全村一并交纳的“村税制”。农户以村落为单位,将年贡米一次性在指定地点交给代官。年贡米都交纳完毕后,藩主将属于自己和家人开销的部分留下,并按照分封的约定额将石米依次逐级分发给家臣团里的每一个武士,再将剩余的部分以及留作财政的大部分运往大坂的“藏屋敷”发卖。

    因为各村的年贡是固定的,所以这里面就有了cao作空间。比如某村的一块三町三反九亩二十四步的田地在官厅的地帐上,应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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