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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七十一章 人性险恶 (第8/8页)
着文书前往县衙,说诉状不是自己写的,是冒名捏控。县衙于是将焦应元重重训诫了一番,撤案了事。 到了乾隆五十四年初,焦应元又因借了堂兄焦循白银三百两去赌博,之后被焦循得知后,便十分气愤的训斥了他。结果焦应元又去找黄能商议,打算以侵吞族中钱粮的罪名控告焦循。 没成想,这次又是他母亲王氏站了出来,向衙门讲述事情始末,将案子给撤销了。衙门还判决焦应元必须立即想办法偿还欠焦循的银两。 谁知焦应元的四弟在冲突中支持了焦循,到了去年四月,焦应元就把四弟给告到了扬州同知衙门。理由是四弟从外面带回来的养子,没有资格待继承焦家的财产,应将其逐回原籍。 然后,他母亲王氏再度出马,先是责骂焦应元挟嫌报复,又让四子和族长一起前往衙门作证。不出意外,焦应元又输了官司,再次被“发学戒饬”。 后来焦循北上一走数月,直到年前才回来。而他妻子阮氏又是个知书达礼心地善良的,平日只是在家侍奉婆婆,从不理会外面的闲事。 那书办最后叹道:“黄珏镇焦家,那是世代的书香门第。焦里堂的才学远近闻名,事母至孝,怎么会摊上这么个亲戚!” 方敬斋听完点点头,便让那书办回去安歇。次日一早,他便将情况跟马慧裕做了禀报,马知府一听也怒了。到了此时,他也估计那焦应元很有可能是诬告。不过事涉谋反大逆,不可能就这么草率撤案。 “府尊,此事且再给我两天,在下想和那焦应元家周边邻居打听一二。” 马知府考虑了一下,便同意了方敬斋的请求。一万只熊猫的乾隆四十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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