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四十八年_第六百七十二章 以子之矛,陷子之盾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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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百七十二章 以子之矛,陷子之盾 (第3/7页)

用四万吊的本钱跟别人合伙开的。若要富,卖酱醋。你觉得他耻于经商么?他敢这么干的底气,是因为孙家在济宁有三万亩耕地,绝对的大地主!而且我敢肯定的是,他家还开着当铺放高利贷。」

    「小孔,我和你说这么多,其实是告诉你,别看那些地主貌似知书达理,满口仁义道德,

    实际上他们对底层农户的剥削是非常苛重的。商业利润率和高利贷利率都是以地租率作为最低界限的,否则商人和高利贷者宁愿专门收租税当地主,也不会去冒赔本倒账的风险!」

    孔绍安点了点头,这些他其实都知道。根据下乡工作队的调查数据,目前胶东四县除了实物定额地租,还有类似于保证金性质的押租,甚至还有预收租钱的情况。

    未来的人也许会在史书上看到某位名人在乡间的时候,率领佣保力作,且耕且读,田园牧歌,读书吟诗,好不惬意。可事实上,他们的惬意和悠哉都是建立在贫苦农户的血汗之上。

    自汉代以来,中国的一般地租率就在五成以上。而由于「永佃制」的流行开来,使得底层农户负担更重。土地的所有权和耕种权分离,在南方叫田骨田皮,在北方叫田底田皮。在后世土地交易一般讲的是使用权的买卖,而这年月却是要分开谈。很多大地主拥有的上千数万亩地很可能只是田皮,而并非所有权。

    以上好的水浇田来说,田皮会比田骨还要贵;于是只要获得了耕种权,那么转手就可以佃出去,获取不菲的利润。对于底层农民来说,他在获得收成后,首先要给土地所有者一笔额租,然后还要给耕种权所有者一笔皮租。虽然两者高低根据土地丰瘠情况各有不同,但也使得贫者愈贫。

    福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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