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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三十六节 刺史之制(2) (第5/8页)
个原本立意不错的制度,在漫漫长河中,最终成为了天下的弊病。 所以,刘彻已经决定,在一开始,就不给他们留下太多渗透和演变的漏洞。 通过丞相与御史大夫的联合推选制度,来杜绝可能的私相授受。 又通过皇帝来决定谁是正谁是副来强化君权。 当然,仅仅如此,还是不够的! 还要通过对刺史制度的本身设计来规避风险。 “刺史,任期为四年,每一位刺史及刺史中丞,不可连任!”刘彻将自己构思的刺史体系说出来:“刺史及刺史中丞,不可插手除六条核查之法外的任何事务,更不得干涉地方正常官员任免,尤其不得干涉军政!” 文官不干军,武将不干政。 这是刘彻一直在努力的工作。 将文武分野,各司其职,互不统属,更是刘彻的理想。 武将带兵打仗,文官治理民政。 彼此井水不犯河水。 以文御武,或者以武凌文,都可能发生灾难。 当然,在汉室,武将永远会占据先手和优势。 因为,丞相只能出自列侯,而列侯只能靠军功。 所以在实际上,未来将会形成武将占据一定优势和有利局面的情况。 这也是汉室政权的天性。 “刺史,有员五十五人……”刘彻却是接着说道:“皆以尚书郎选任!”请下载小说app爱读app阅读最新内容 这五十五个刺史属官,当然指的是有编制的有秩。 这些将协助刺史及刺史中丞,完成各项工作,同时,尚书郎因为是刘彻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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