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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三百七十三节 破而后立(1) (第3/7页)
那还要等到惠帝时期,叔孙通献的《傍章》十八篇。 但这《傍章》却不是法律,严格意义上来说,这只是一部礼仪规范。 而且,因为当世儒家的尴尬地位,叔孙通不敢对皇室和诸侯王有什么要求和规范。 所以这《傍章》只是规定了士大夫、贵族之间的礼仪和这些人朝拜天子的礼仪。 再多就没了。 不然,后世的司马光也不会捶胸顿足,满地打滚的哀叹:惜夫,叔孙生之为器小也!徒窃礼之糠枇,以依世、谐俗、取宠而已,遂使先王之礼沦没而不振,以迄于今,岂不痛甚矣哉! 是以,王曼也就直接跳过了《傍章》,道:“吕后则不然,其法以严,故其公室告日增,家罪渐为公罪……” “如吕后所令:妻悍而夫殴之,非兵刃,勿罪!” “其又令曰:妻殴夫,耐为隶妾!” “……” 刘彻听着却是在心里微微一笑,人皆说,世皆以弱亡,而汉独亡于强。 那大汉帝国是怎么做到,哪怕是天下分崩离析,一镇诸侯也可以追亡逐北,吊打世界? 答案就在法律里。 就隐藏在汉法的条条框框里。 汉律最大的一个特点,就是在既申明了封建君主制下,作为家庭主人的男性的权威。 譬如这些律法之中,每一条,都是为了维护男性主人的威权。 丈夫打老婆,只要不用兵器,打了也白打,但凡老婆敢反抗,对不起,耐为隶妾。 耐,是一种刑罚,羞辱性质的,意思是要剃掉头发,隶妾是什么东西?家庭里的隶妾跟奴婢无二。 这法律的意思就是河东狮要是敢殴打丈夫,那就要废隶妾,也就是说,对不起,你不是正宫了, 但问题是——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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