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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四百零八节 裁决(2) (第2/6页)
殴了,刘彻连忙站起来,笑着道:“卿等所说,朕知道了……” 这才让几乎就要上演一场全武行的儒法两派统统低头拜服。 “直躬之案,在朕看来,应该如此裁定……” 随着刘彻的话,群臣以及学生、博士们全部跪下来,恭听圣裁。 毫无疑问,这也将是这桩历史悬案的最终裁决。 刘彻见着这场面,也是有些兴奋,此刻,他感觉自己仿佛置身于一处神圣庄严肃穆的宪法法庭之上,而他则拿着法典,将要做出最终也是最后的解释。 他很清楚,他接下来说的每一个字,都可能影响上百年甚至千年的中国法律、社会、制度。 是以,每一个字都必须斟酌再斟酌,慎重再慎重。 必须要负责,对自己、对国家、对历史负责。 “朕闻,仲尼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直躬之案中,直父盗羊,其苦主失其羊,朕甚闵之!依汉律,盗赃过六百六十钱,黥为城旦舂,不盈六百六十钱,二百钱以上,完为城旦舂!直父盗羊,当为公室告,论法而制!”刘彻缓缓的说道。 随着他的话,儒家群臣和学生们都是面如死灰,手脚冰凉,偏偏作不得。 因为,这确实是现行的汉律的规定和条文。 而直躬他爹偷的那只羊,按照如今的市价,六百六十钱大约是没有,但二百钱肯定是值的。 所以,完为城旦舂是没跑了。 这黥为城旦舂和完为城旦舂,实际上都是相同的酷法。 只不过前者在脸上刺字,通常是刺一个与罪犯所犯的刑罚相同的字来羞辱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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