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娱之我即是天命_第一百七十一章 年度总结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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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七十一章 年度总结 (第4/6页)

合同早已到期。

    林清原这边没有选择续约,因为那边给不出林清原想要的代言费。

    林清原这边的报价是1100万,而他们则只愿意给七到八百万一年.

    差这么多,林清原自然不会大发善心做慈善。

    不过就算少了这两个,林清原目前的商业版图也已经发展到了一个相当夸张的程度。

    虽然代言数量暂时在内娱顶流中还排不到前几名,但林清原代言品牌的质量和厚度绝对是其他艺人比不了的。

    一蓝一红一顶级珠宝外加手机代言,满满都是商业价值。

    接着就是收入:

    首先是顶流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代言费。

    最高的当然是路易威登的五百万美金也就是三千万R币,其次是宝格丽的四百万美金。

    不得不说,奢侈品品牌的高title代言费确实相当可观。

    接着就是一堆一千万左右的代言合同,以及年中接下的几份五到八百万不等的代言合同了。

    16个代言全部加在一起,总共有1.66亿税前收入。

    这也是为什么内娱进入流量时代后,顶流们都在争先恐后地接触品牌方谋求合作。

    一个好的商务代言顶得上一部剧还真不是没有道理的。

    毕竟作品证明的是艺人身为演员的能力,而代言证明的是艺人身为明星的能力。

    在当今内娱,商业价值和演员实绩,可以说是同等程度的重要。

    而且也能起到相辅相成的作用:商业价值高,找上门的剧本自然会更多;而演员实绩好,商业价值自然就会跟着水涨船高。

    至于片酬方面

    林清原今年共出演了两部电影,两部电视剧,一档常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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