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眼讼师_第二百八十九章 法庭辩论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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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八十九章 法庭辩论 (第3/4页)

露出一丝欣赏的神情,说道:“确实很像。”

    我说道:“好的辛苦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和书记员。我没有其它请求了。”

    审判长说道:“法庭调查结束,下面进入法庭辩论阶段,请原告陈述第一轮辩论意见,在起诉状中和在质证环节已经发表过的意见不能再重复发表。”

    我说道:“好的,尊敬的审判长、人民陪审员、书记员,安平市欣玲律师事务所韦策律师,接受原告的委托,针对本案发表如下第一轮辩论意见。第一、针对第一个争议焦点,即原告母亲及原告食用洋水仙中毒,导致原告母亲死亡,以及原告住院治疗,与被告是否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本律师认为,原告母亲中毒死亡,原告本人住院治疗,与被告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理由如下:被告曾经在qq群及当面邀约原告女儿及原告母亲前往其家中采摘果蔬或者花卉,该行为即给自己小花园贴上标签---随时欢迎前来免费采摘。然而被告还在花坛中种植了有毒的洋水仙,且该有毒植物与韭菜极度相似,这么大一个风险隐患被告视而不见,造成了一死一住院的严重后果,该后果肯定与被告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第二、针对第二个争议焦点,即被告对于原告母亲死亡,以及原告住院治疗,是否存在过错。本律师认为,案涉事件的发生,被告存在绝对的百分之百的过错。理由与第一点一样,且在法庭调查阶段,合议庭也已经给我充分发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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