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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局账号被盗,反手充值一百万 第683节 (第6/6页)

审判委员会的讨论。

    休庭结束,罗法官回来,当庭宣判:

    本院认为,深市阿福互联网传媒有限公司,在活动中存在虚构原价的价格欺诈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

    判决如下:被告深市阿福互联网传媒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的十日内返还原告周毅购买黄金产品款项四百八十六万并赔偿一千四百五十八万元,原告周毅退还被告黄金产品。

    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

    提起上诉

    一份看起来很简单的退一赔三判决,但是却掀起了惊天波浪!

    法院支持了诉讼请求,退一赔三!

    吕祖雄脸色苍白,但还是当庭表示上诉,这必须得上诉,哪怕官司一直打下去,打到最高法也得打!

    否则一千多万的赔偿,这是公司无法接受的。

    汤朋成差点将电脑给硬了,他是真的没想到会输,不过这只是一审,事情热度这么大,肯定不能就这么算了。

    让一个好好的民营企业倒闭他有什么好处啊!

    这其实是干爹理论,毕竟儿子呢,不能一棍子打死,经济还是要发展的。

    法律是法律,但是,有的时候也不单单是法律决定的。

    于是没多久,网上就出现了相应的文章。

    是深市一个比较知名的经济学家自媒体发出来的,题目就是:仅仅因为虚构原价,使要进行天价赔偿,这合理吗?

    「今天,全国关注的天价赔偿案一审宣判,被告阿福公司要赔偿一千四百多万,我是研究经济的,我只想说一句,这样的判决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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